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3号),现对拟安置的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909-6666313。
附件:
第五师双河市拟新增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xlsx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3号),现对拟安置的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909-666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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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拟新增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xlsx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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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