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农田残膜回收倡议书

2026/03/16 1.1w 阅读 108 点赞

全体职工朋友、广大种植户

大家好!又是一年春播季,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是我们师市人民的共同责任,而农田残膜的规范回收与合理利用,离不开广大种植户的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

为切实守护师市耕地质量,营造整洁、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筑牢农业绿色发展根基,我们郑重向全体职工朋友、种植户发出如下倡议:按照“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我做起、从当下做起,积极自觉清理回收农田残膜,用实际行动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农田残膜危害大,环保意识要提高

地膜的使用在提升农作物产量、保障农业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田残膜带来的“白色污染”,正严重威胁着我们的农田生态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残膜在土壤中难以降解,长期积累会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影响作物根系生长发育,进而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品质降低;散落于田边地头、沟渠林带的残膜,不仅影响田间整洁度,还制约师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认清残膜危害,主动参与残膜回收,是我们每一位种植户的责任与义务。

二、残膜捡拾要“三净”,回收转运要及时

春耕前、秋收后广大种植户要采用“机械+人工”方式,完成2遍以上田间残膜捡拾、清理工作,并于当天及时将残膜运送至连队指定临时堆放点。残膜捡拾做到“三净”:地表净、地头林带净、路边净,严禁焚烧、掩埋、随意丢弃残膜。连队要对种植户残膜回收情况进行验收,组织厢式拉运车,采取全封闭运输方式,当天将捡出的残膜拉运至固定回收点,及时转运至残膜回收企业。

在此郑重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回收农用薄膜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请各位种植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残膜回收义务。

三、全面使用加厚膜,试点推广降解膜

为提高当季地膜回收率,实现农田残膜存量逐年递减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目标,今年农作物种植全部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玉米、甜菜等覆膜作物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各位种植户务必在正规销售网点选购地膜,购买时要查验产品合格证并索要发票妥善保管,师市将根据地膜购买发票及残膜回收情况,依法依规给予相应补贴,切实保障种植户合法权益。

广大职工朋友们、种植户们,农田残膜回收工作,事关耕地质量保护、事关种植户自身效益、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更事关师市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美丽家园建设,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理解、支持、参与和坚守。当前正值春播关键期,也是残膜清理回收的重要阶段在此呼吁大家,主动行动起来,科学使用农用地膜、主动清理田间残膜,以实际行动守护耕地沃土,改善连队生态环境,推动师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田净的幸福美好家园!

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