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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2026/02/06 1.6w 阅读 505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文件精神,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审核,第四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8家,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共计4618.2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6日至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五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人:周凡翔    零子君

联系电话:0909-6666317      0909-767147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