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度师市事业单位拟给予记功奖励人员 公示

2025/10/20 1.2w 阅读 265 点赞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28号)精神,师市人社局组织师市事业单位开展记功奖励申报工作。各事业单位根据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考核结果,筛选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申报记功奖励,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师市人社局审批。经师市人社局审核汇总,符合记功条件的人员共计82人(名单见附件)。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拟给予记功奖励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2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信、电话、来访等方式向我们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举报电话:

  师市纪委监委:0909-2296790

  师市人社局:0909-6666321,6666320(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银华路210号西辅楼

  1201室

  附件:2025年师市事业单位拟给予记功奖励人员名单

  附件:2025年师市事业单位拟给予记功奖励人员名单.xlsx​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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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