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母基金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第五师双河市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9/16 1.6w 阅读 171 点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师市实际,师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母基金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5年10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到师市财政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新疆双河市银华路210号第五师财政局(8334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引导基金意见征集”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wsjrb@163.com。

  联系电话:0909-2296536

  附件:

  1.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

  2.第五师双河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9.1附件1.2.doc​

  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