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第一季度特病单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5/07/29 1.2w 阅读 163 点赞

师市各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文件要求,按照五师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安排,师市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特病单议病例进行了初审,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申诉,申诉问题要实事求是,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909-6666319、0909-7671066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第一季度特病单议评审结果

第五师双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第一季度特病单议评审结果

​医疗机构名称

申报病例数

不通过病例数

通过病例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医院

156

37

11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医院

10

2

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神病院

1

0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医院

19

4

1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六团医院

1

0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医院

7

0

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八团医院

5

0

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