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补选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6/10/20 1.6w 阅读 516 点赞

​  根据《关于开展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兵人社函〔2026〕60号)要求,经团镇自下而上申报、逐级审核推荐,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民兵办、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补选1名连队职工作为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陈小华90团4连职工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9-6666256

  电子邮箱:530733249@qq.com

  通讯地址: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河市银华路210号西辅楼1106室)

  邮政编码:833408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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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