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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度师市事业单位拟给予记功奖励人员公示

2026/03/27 3.0k 阅读 424 点赞

​​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58号)精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记功等次人员,可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31号)作出奖励,师市人社局组织师市事业单位开展记功奖励申报工作。各事业单位根据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考核结果,筛选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申报记功奖励,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师市人社局审批。经师市人社局审核汇总,符合记功条件的人员共计89人(名单见附件)。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拟给予记功奖励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4月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信、电话、来访等方式向我们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举报电话:

  师市纪委监委:0909-2296790

  师市人社局0909-66663216666320(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银华路210号西辅楼1201


  附件:2025年师市事业单位拟给予记功奖励人员名单.doc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