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师市编制了《第五师双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已经师市第7次行政常务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关注度不断增强。刚刚过去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快速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影响成为大家共同的愿望。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结合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由八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第三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第四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第五部分:善后处理;第六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第七部分: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订;第八部分:附则。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师市根据需要建立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师市党委宣传部、师市党委网信办、师市应急管理局、师市卫健委等20个单位,负责师市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决策、协调,以及日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师市卫健委,主要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并定期对监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做出预警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师市卫健委(疾控局)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师市卫健委(疾控局)应立即报告师市,同时向兵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传染病防控措施,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不同级别,各团场(经开区、街道)、卫健委(疾控局)、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反应和措施。根据疫情处置情况,适时宣布应急反应终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由兵团宣布,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终止由师市卫健委(疾控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师市批准后实施,并向兵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善后处理。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后期评估,对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追究,征用物资和劳务的补偿等内容。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包括技术保障、物资经费保障、通讯与交通保障、法律保障、宣传教育等内容。
(七)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订。结合实践,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更新和补充。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区域内预案。
(八)附则。包括相关术语解释、实施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