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兵办发〔2022〕9号)要求,结合师市实际,起草《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形成师市《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师市各级行政机关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并经师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共五条。第一条“提高对便民热线工作的认识”,内容包含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工作机制及原则。第二条“分工负责做好便民热线工作”,明确了师市热线管理机构、团镇热线管理机构及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第三条“进一步规范热线转办受理范围”,明确了便民热线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范围及不属于便民热线转办受理范围事项。第四条至第五条,明确了进一步规范便民热线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便民热线工作机制的具体要求。第六条“加强便民热线工作考核问效”明确了建立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违反管理办法的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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