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师市政务服务“容缺事项承诺办”事项清单 (第二批)的通知

2026/10/29 城事通编辑部 7.6k 阅读 344 点赞 查看原文

师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窗口部门: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跑腿次数,切实解决办事材料多、反复补件、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经与师市各部门对接梳理审核,确定师市第二批“容缺事项承诺办”清单5项,现予以公布如下:

  一、进驻窗口部门在办理受理事项时,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因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瑕疵或缺失的,可允许申请人免于提交部分申请材料、部分申请材料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各审批服务部门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及意见。

  二、“容缺事项承诺办”清单(第二批)一经审定即向社会公布,进驻窗口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第五师双河市“容缺事项承诺办”审批模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容缺受理工作。

  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进驻窗口部门要积极推出更多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办事流程、降低办事成本。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容缺事项承诺办”事项清单(第二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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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6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