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第五师新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

2026/03/25 1.3w 阅读 319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4号)、《关于开展兵团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兵自然资发〔2024〕43号)、《关于开展〈兵团“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兵自然资发〔2025〕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第五师新增历史遗留矿山中无主废弃的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日历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地址:双河市机关3号楼513室,联系人:张坎猛,联系电话:0996-2296679)。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新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基本情况表.doc


  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