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就2026年春秋假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春假:2026年4月17日—19日、6月12日—14日。
秋假: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发布。
二、放假范围
春假:托育及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一至八年级学生;
秋假:托育及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一至九年级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双减”要求。春秋假期间,学校要落实“不补课、不调休、不增负”刚性要求,不额外布置书面家庭作业,给学生和家庭更多自由支配时间。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组织违规补课、不组织校内外集体研学实践活动。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不得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变相摊派费用,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二)关注假期安全。一是紧抓校园安全不放松。假期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执行领导带班、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日常巡查,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并上报。二是紧抓师生家长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在校新媒体平台推送安全知识等,加强假期安全宣传教育,尤其关注防溺水、交通安全、燃气用电安全教育,以及食品安全教育,防范暴饮暴食造成肠胃疾病等。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形成家校社守护合力。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春秋假期间宣传工作,围绕学生研学实践、安全文明出行等内容,及时收集鲜活素材,通过校园公众号、视频号、班级群等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展现学生假期风采,传播实践育人成效。鼓励家长合理规划年休假与中小学生春秋假协同,更好保障亲子陪伴时间,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走深走实。
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